笔趣阁 > 仙狐 > 二十、安第斯山的彩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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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狐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非常肯定,被他杀掉的三个倒霉蛋,之前就是走了狗屎运,才得到了这个骨笛,而且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东西,因为这东西绝不是这么使用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时光缝隙,有时光两个字,自然跟空间类型的洞天完全不一样,甚至就不是一类的东西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时光缝隙的正式称呼,应该叫做——凝固的历史!


        

它是一段凝固的时间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所以梅拉尼·罗兰发现了一处时光缝隙,就再也没有出来,因为在时光缝隙中,历史凝固,她的实力再也不会衰减,永恒固定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她一直都希望胡欢能过去,同她一起留在她创立的魔法学院,因为只要胡欢过去,两人就可以永远在一起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但胡欢真不敢,因为他还知道一件事儿——历史不可挽留!


        

偶然进入时光缝隙,并且离开,最严重也就是时光错乱,比如著名的烂柯一梦,一局棋便是数十年光阴,比如王子求仙,洞中七日,世间已过千年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梅拉尼·罗兰想要掌握时光缝隙,就要跟时光同固,同时也意味着,她永远无法离开,一旦离开那段凝固的时间,这位魔法女王就会瞬间老朽,化为灰烬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还知道,就算梅拉尼·罗兰彻底掌握了时光缝隙,也有一定概率遭遇,因历史变迁导致凝固的时间重新流动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一旦凝固的时间开始前进,梅拉尼·罗兰就要与历史一同消失,再也没法挽回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当时若非人人都面临,修为倒退,死亡逼近,梅拉尼·罗兰也未必会破釜沉舟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不愿意,自然有他的考虑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先是在山洞中央的活动广场绕了一圈,然后又在附近的山洞探索了一会儿,他很确定这处时光缝隙,因为被人改造过,已经无法作为固定的居住场所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一处时光缝隙被人改造过,但不管怎么说,它都不是应该用来当储物法器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它至少凝固了六段历史,六段历史交错,长期逗留其中,很可能遭遇凝固的历史变化,从而迷失在里头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时光缝隙偶尔轻轻的一个波动,可能藏在里头的东西,就会彻底消失的漫漫的时光长河,再也无法寻找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当然,一些不太值钱的东西,比如各种武器装备,丢了再买也就是了,倒是不用担心这个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溜达了一圈,正要退出骨笛内的时光缝隙,就感应到一阵淡淡的波动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他稍稍凝神,就看到了一个年老的印第安巫师走了出来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并没有惊讶,他十成十肯定,这个年老的印第安巫师并非真人,只是一段历史投影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这个老巫师见到胡欢,露出了一个真挚的笑容,用非常标准的汉语说道:“亲爱的朋友,我等你很久了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讶然问道:“我们可不是老朋友啊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老巫师用手中的法杖,轻轻一驻地面,淡然说道:“我们当然是朋友,只是你答应过我,不泄露我的秘密,选择了自我封印,关于我的那一段记忆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我们当初约定,当我有需要帮忙,就可以来找你,也约定过,只要你踏入这里,就可以解开记忆,恢复对老朋友的旧日时光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恢复记忆以来,第一次脑海中又冒出记忆碎片,他伸手一按眉心,消化了这一段记忆,骇然问道:“安第斯山的彩虹,你怎么也跑了过来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还真的记起来,这位“老朋友”的名字,当年他游历诸国,遇到过这位印第安的老巫师,两人因为斗法,最后结成了好友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学到了不少印第安的巫术,也都给他贡献出去,用于创立十二新法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当初这位安第斯山的彩虹,曾拜托过他一件事儿,如果无人能继承他的力量,他就会在生命终结之前,托人把部落世代相传数百年的骨笛送给胡欢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让胡欢帮忙,选择新一代的巫师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当时,也没当做是什么一回事儿,就一口答应了下来。


        

甚至为了保守秘密,他还封印了自己的的一段记忆,只保留了关于巫术的记忆,却抹掉了关于老巫师安第斯山的彩虹和传承骨笛的那部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也没想到,这位老巫师还会找上门来,而且传送骨笛的人,居然是三个炮灰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老巫师咧嘴一笑,说道:“部落的灵泉眼复苏了,但随同复苏的还有一个恶魔,我没有办法,只能耗尽生命之光封印了恶魔和灵泉眼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但若是没有人去杀了那头恶魔,最多不过数年,他就会重现于世,得到灵泉眼的力量,他将会无可抵挡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我们部落中,已经没有人继承巫术的力量,也再也没有巫师了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我只能施展法术,蛊惑了三位职业者,让他们带我来找你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帮忙我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微微一笑,岔开了话题,说道:“你跟时光缝隙融合,也相当于长生不死了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老巫师苦笑一声,说道:“也因此我永远无法离开这里,就连挑选传人都做不到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除非是你这种东方的大神通者,才能进入骨笛,并且找到我在历史的投影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答应我,我的朋友,帮我杀掉那个恶魔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微微沉吟,点了点头,说道:“如果是几年后,我应该可以杀了那个什么恶魔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老巫师欣慰的一笑,说道:“我知道你们这里,也有灵泉眼复苏了,我可以帮你一个小忙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好奇的问道:“什么小忙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老巫师从容的说道:“只要你不断杀死所谓的异妖,把它们的尸体仍在图腾柱下,就能激活图腾柱,并且获得它的力量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你也知道,我的巫力亦来源于图腾柱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皱了皱眉,说道:“我并不需要巫术的力量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老巫师笑眯眯的答道:“是的,你不需要,但你的国家需要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能够得到巫术,你们就能在争夺灵泉眼的战争中,得到最大的优势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你也知道,巫术最大的优势,就是只要能够跟图腾缔结盟约,一夕之间便可拥有神奇的力量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比你和那位孙所创立的物神卡,可能都要更为便捷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微微一笑,说道:“这事儿我会考虑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他直接退出了骨笛,并没有继续跟老巫师聊下去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捏了捏骨笛,先把一些杂物都扔进去,然后把它塞到了金毛巨猴的耳朵眼里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安第斯山的彩虹的确是老朋友,但并不是那种值得相信的老朋友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甚至隐隐感觉到,这位老朋友其实很想染指灵泉眼,不是美洲的那一口,而是中国的这一口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虽然老巫师没有半分破绽,也一眼就认出来了他,但胡欢并不相信,这一切都是老巫师的安排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他已经转世了,为了这一次转世的安全,胡欢扰乱的一切天机,尽管他的实力大幅下降,但其他人也没好多少,所以绝对没有可能,被人算得他这一世的行踪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老巫师不可能知道,他的转世身,自然也没有可能,安排人把骨笛送过来,尽管两人早有约定。


        

所以这位安第斯山的彩虹,出现在这里,就很值得商榷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唯一肯定的是,炮灰三人组的确不知情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还真有些,百思不得其解,暗暗忖道:“这位老朋友,究竟想要干什么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他已经跟时光缝隙合体了,再也无法离开,还能有什么计算,可以夺取我们的灵泉眼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“他这个状态,夺取了灵泉眼又有什么用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一个接一个的疑问,让胡欢的嘴角,溢出了奇异的微笑,他最喜欢跟人斗智慧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十头巨猴又变化回了人身,并且穿上了莜米塔公司的制服,换装之后,又是十条彪悍的大汉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放它们出来,就是为了追杀,用火箭弹偷袭的仇家,如今三个仇家都被弄死了,他就打算先回去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十头巨猴回到营地附近,就脱光了衣服,塞入骨笛当中。


        

当胡欢收回这些猴子的时候,手里也多了一只小巧的骨笛,他心头微微沉吟,没有把骨笛放入小蜗洞天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收了骨笛,先去看了令狐音,他得到军医的治疗,手臂已经大见好转,只是绑上了石膏,显得颇为笨拙。


        

令狐音是个沉默的性子,胡欢也没什么话,好对这个班长絮叨,所以呆了一会儿,就去找凌霄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

见到凌霄,胡欢就故作神秘的说道:“凌霄姐姐,我有个大秘密跟你说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凌霄这几天,也颇见憔悴,她大小姐出身,真没受过这种苦,她可跟胡欢不一样。胡欢真的蹭的了最好的饭,也能吃得最劣的苦,这头老公狐狸什么风浪没见过?


        

凌霄勉强一笑,说道:“你有什么秘密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胡欢摸出了那张血珊瑚王蛇的卡牌,低声说道:“我遭遇了血珊瑚王蛇,本来自忖必死,没想到却遇上了那位灵魂教派的法王马成武,他不但出手救了我,还把血珊瑚王蛇炼成了物神卡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

凌霄大惊,叫道:“他是灵魂教派的人,怎么可能懂得物神术?”


        

胡话只能嘿然一笑,说道:“我也不知道啊!”


        

有些瞎话,是真没法子解释。



仙狐》是作者:流浪的蛤蟆倾才力献的一部情节荡气回肠,扣人心弦的佳作